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在回答境外媒体关于周正毅案件的问题时表示,周正毅的案件,一审法院的判决还处于上诉期限内,尚未生效。
据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1日对被告单位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正毅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农凯集团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农凯集团罚金人民币三千三百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对被告人周正毅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据透露,周正毅没有当庭提起上诉。而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的法定期限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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