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房价的高增长与房贷新政策的出台,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天,人民日报刊发了记者专访,请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从专家视角对房市进行了诠释。
如果一下子上涨过快、过高,会把今后多年上涨的空间提前堵塞
记者:近来,房价问题炙手可热。对于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有人用“山雨欲来风满楼”来形容,你的评价呢?
宋林飞:房价太高、上涨太快,多数老百姓买不起房,已经成为一种“大城市病”。当前,我国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城市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成为城市居民在福利分房以后新一轮改善住房条件的平台。一方面,开发商在不断上涨的房价中获得高额利润,政府在不断上涨的地价中获得大笔收入,一批中高收入者购买与住上了相对宽敞的住房,一些人通过炒房赚了钱;另一方面,许多城市居民买不起房,街头巷尾议论纷纷。这其中,也隐藏着市场扭曲、价格泡沫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商几乎同一个声音:“房价还要上涨。”一些地方政府也以各种理由,或明或暗力挺当地房地产。这不仅与老百姓的期待格格不入,与市场规律也不相适应。从长期来看,房地产价格存在一个上涨的趋势,那是一个渐渐上升的过程。如果一下子上涨过快、过高,把今后多年上涨的空间提前堵塞了,房价就不可能一直上升,甚至会下跌。
要指出的是,房地产贷款在贷款总量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风险转变为银行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近年来明显加剧。在投资和各项贷款增速明显回落的背景下,适当抑制逆风而上的房地产贷款强劲增长态势,是控制房地产风险的重要措施。
“地根”只能适度收紧,以防发生严重的副作用
记者:前段时间,有一种观点认为,房价猛涨是由于国家对土地实行了严管的政策,房地产用地供应不足,“地荒”使得老百姓对未来房地产的预期价格看涨。对于这一观点,你怎么看?
宋林飞:限制土地供给,将继续成为今年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地根”只能适度收紧,以防止发生严重的副作用。有人说,2005年土地供应量的持续下降,将使房价恶性增长,这有可能,但也是可以避免的。我觉得可以通过以下一些途径:
第一,优化供应结构。改变土地供应结构,适当降低生产用地的比重,适当提高住房用地的比重。改变住房供应结构,严格限制高档别墅类房地产,大力增加中低价房的供应,形成中低价房扩大供应的预期,抑制房价快速上涨。
第二,优化供应方式。改革单一的土地贮备制度,实行商业、公益、半商业半公益3种土地贮备制度,通过半商业半公益土地贮备制度,降低中低价房的土地成本。同时,土地批租时实行分类“招、拍、挂”,完全的商业用地“价高者得”,而半商业半公益用地既要看土地出让价,又要看商品房出售价,应是“价优者得”,从而降低中低价房的土地成本。实行严格的权力监督,堵塞各种隐性支付通道,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
第三,拓宽土地与住房商品化的途径。中等收入者有一定的购买力,但又难以承受目前的高房价。在这种情况下,个人集资买地建房,应成为改善住房条件的一种可行的选择。非赢利性的合伙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新业态,应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有益补充。通过专业开发与合作建房相结合的多元化模式,打破房地产开发商的垄断与暴利,平抑商品房价,建立老百姓欢迎、日趋成熟的小康型房地产市场。
规范房地产市场,重在规范政府行为
记者:你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如何判断?
宋林飞:我国现阶段房地产市场具有不完全市场经济的特性,开发商与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是房地产市场扭曲的主要原因。
一是地价二元化。一方面,一些地方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招商引资。另一方面,商业用地的批租却追求土地收入最大化。在全国各地出现的“圈地”现象与大宗土地违法案件中,大多数违法主体是地方政府。二是土地使用与房价的监管不严。三是土地收益外溢。一些地方政府大量出售土地的收益,没有完全进入财政口袋,有些收益则成为少数人腐败的源泉。四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各地规划违法案件快速上升。五是规划超编,用地透支。
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主要取决于政府出台什么样的土地政策。我建议,加快建立土地督察制度,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限制房地产开发的暴利。
记者: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些城市提出了各自的调控目标。包括建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等。你认为这些措施对于平抑房地产价格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宋林飞: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达到10∶1以上,高于某些发达国家。一个国家的房价收入比高于别国,只有国民收入分配比别国更加平均才可能是合理的。而我国的收入分配比不少国家更加不平均,基尼系数达到0.45以上,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全国房价经过2003年下半年的快速上涨以后,2004年又持续上涨,老百姓“买房难”的问题日趋严峻。
创造大众房地产市场,首先是要解决中等收入者“买房难”的问题。以中等收入者为主要成分的社会结构,是最稳定的社会结构。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就是为了培育以中等收入者为主体的社会结构。而中等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已经完全纳入房地产市场。因此,能否将房价收入比控制在中等收入者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