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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做最有争议的开发商群体代言人的尴尬

导语:在地产圈,任志强的面目很特殊。他的年薪超过700万,拿出20万交党费;作为一家公司的掌舵人,任志强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了参加研讨会、撰写文章参与论战、在各地组织商会活动,为此他一年坐了160多次飞机;记者采访他,有一半的问题是讨论国家政策;总是在很多公开场合,同行们期待着他对政府的批判。

老任不由自主地成为了行业代言人,作为曾经的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的轮值主席,这也是他的分内之事。只不过,当房子成为有产者与无产者的分界线时,地产行业的一家之言被放大为对于“社会本位”的挑战。

不中听的话

2月26日,年度创新的颁奖大会,一干大佬悉数到场,潘石屹担任现场主持。在这样的场合老潘仍不忘揶揄一下老朋友(老对手)任志强——“几年前,任总老是欺负我。我用Google搜索,发现任总出现的次数比我多。于是我就改变了宣传策略,网上推广排第一位。去年每周我都在网上安排聊天,到年底,我终于超过任总了。但是春节回来查了一下,任总又比我多了。因为出了两件事,一个是,东华广场的项目飞了,任总受伤很深;另一件是,任总在网上被人骂了。”

和任志强论战的网友叫余丰慧,在河南省农行机构业务处工作,以前曾在基层当行长。余丰慧对记者说,任总也是50多岁的人了,不要在网上攻击他。事实上,余丰慧并不是全面反对任志强,他同样认为土地减少、拆迁、建材成本升高、以及金融调控等因素是房价猛涨的重要原因。这些都和任志强的说法并不矛盾。唯一的例外是,他认为有些开发商“恶意炒作,利用信息不对称,放出涨价信号,错误引导消费心理。”

“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买房子,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大的生产量。在供应量很少的情况下,一定是先满足最富的人。”任志强的这段话真正刺激到了余丰慧,才有了后来的论战。任志强挑动了最敏感的社会情绪,将房子作为无产者与有产者的分界线,当作穷人与富人的区别,这话就刺耳了。

在这种情绪下,任志强的很多言论就处于“讨打”境地了。2004年10月,在天津泰达城的揭牌仪式上,老任接过冯仑的话头——“城市中心复兴要把穷人轰出去吗”——直截了当地回应:“穷人为什么不应该轰出去?”他说,现在老城区里大部分是划拨的土地,从住在里面的居民身上(无论穷人还是富人)政府是拿不到土地租金的,而他们占用的是城市最黄金的土地,在国外可能形成的是面包圈的居住方式,穷人居住在面包圈上,面包圈的核心区里头是土地最具有价值的地方,它应该为城市提供最高的税收,最高的产值和最富裕的居住条件,可能是最富的人住。

2000年,新“拆迁法”颁布不久,拆迁矛盾日益升级,舆论认为赔偿方式有欠公允。而任志强则写了一篇《最昂贵的住房使用权》,将普遍认为的“受益者”与“吃亏者”颠倒过来。他提出拆迁补偿过高,导致房价猛涨,新的拆迁法使大量的国有资产转化为个人资产,原先没有房产的市民,凭借拆迁拥有了自己的私产房。他说:“谁都在评论北京的房价贵,其实北京的房价不得不贵。因为新的拆迁政策中货币化安置的标准过高,致使房屋的使用权变贵。”“被拆迁者不是凭劳动所得,不是向政府纳税,而是靠优惠政策就获得了极大的财富和改善了居住条件,这是的市场机制被破坏并有失公平。”任志强的结论是“新拆迁法为租用公房的使用权转让设定了一个极不合理的官方参照价格。”他说的“不合理”是对政府与开发商的不合理。任志强提出的解决方案也顺理成章——严格限制拆迁户的住房面积和货币补偿。2000年的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以今天的传播力,可以想见这番话的反响。

从某种角度上看,任志强总是自觉地站到多数人的对立面,在商言商,公司的经济账怎么算都行。但企业和政府不是一本帐。

尽职的代言人

2月26日,任志强没有理会老潘的话头,领完奖后匆匆赶到隔壁的凯宾斯基饭店参加另一个论坛。在那里,他继续高调“反击泡沫论”,鼓吹房价上涨——“今年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果土地供应量缩减,房价还得持续上升,而这是不正常的上升;另一方面,我们有巨大的需求存在,这个需求足够支撑中国房地产15年甚至20年的发展。所以,我们估计今年房价的上涨不会低于20%。”

在整个2004年,任志强大部分的声音是在反对泡沫论。他还牵头推出了一个研究报告,拿到住交会上,6000元卖一个梗概,宣称这是“近20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史上第一次”由行业中人自行发起的行业研究报告。

记者此前曾采访任志强“为什么普遍认为你对企业的关心还不如对业界政策研究的关心?”“因为我担任了很多社会职务,我是全国工商联的轮值主席(现已换为冯仑),还是法学会的副会长,住宅产业商会交给我很多任务,目的就是希望对政策提出意见和影响。”任志强回答说,“建设部几乎所有的政策法规都到我这里来征求意见,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到我们这里征求意见。可能外面看到,我是一个地产商,但其实我的工作不完全从地产商的角度出发。”

很长时间内,任志强担任起了行业代言人的角色,他代表了中国最有钱、曝光率最高、也最有争议的开发商群体。老任自1984年转业后,就在西城区政府下的华远公司任职,这样的背景可以是他在不同的语境下切换自如。

任志强第一次对政府文件举手反对是在1998年,在政协会议上任志强针对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条文发表反对意见。《通知》中指出经济适用住房供绝大多数人居住,任志强表示反对,他认为从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来看,经济适用住房属于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为少数人服务的。此外,他还认为当时《通知》中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补贴是“砖头补贴”,应该变为“人头补贴”,从而确保经济适用房供应给真正符合条件的居住者。

非典过后,121文件和最高法院关于房地产的司法解释横空出世,让以依靠银行资金发展楼盘为主的房地产商措手不及。但随后在任志强为主的房产商力推下,工商联邀请众多房产商同心协力,写出一个报告上报给国务院。随后出台的18号文件认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且发展是健康的……

“商本”与“人本”的隔阂

任志强是要为开发商的利益说话的,“中国要建立和谐的社会,要解决收入差距的问题。但不等于没有分工的将一切责任都推给企业家。应由政府、社会、各经营层次共同努力。政府承担政府的责任、企业做好企业和市场的事情、民众做好民众的努力、媒体做出正确的宣传,尤其是应重视由政府建立社会保障的方式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问题(特别是住房),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才可能让更多的人富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让社会更加和谐。”

但现实中,心平气和的场所太少。任志强对于“官本位”的批判却又“矫枉过正”,他希望树立起“商本位”的社会价值。也许这其中存在误读,但至少在他的言论中缺少足够的人文关怀。

在“2004年中国经济展望论坛”上,任志强说,“从历史上看,不管是欧洲也好,发达国家也好,最重要的环境就是从官本位向商本位的转移,任何一个国家,只要转到商本位,那个阶段一定是发展最快的阶段,人民生活最好的阶段就是GDP发展水平最高的阶段,凡是在官本位的阶段就一定是经济发展最差的时候。”

一位左派经济学者会后失望的说,现代社会的准则是“民本位”,我们既不要“官本位”也不要“商本位”,“象他这样财大气粗的大老板,难道也活下去了吗?难道是华远的资金链断了?还是任志强真以为我们这些人会对他的生存状况有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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