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22699万平方米,年增长率达60%,节能建筑比例约为15%,高于全国10%的平均水平。近6年来,累计节能约271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78万吨,相当于节电87.4亿千瓦时,节电量接近3座6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年发电量。昨天下午,省十一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
省建设厅厅长周岚介绍,自今年1月1日开始,我省要求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等文件中必须载明能耗量、节能措施等信息。上半年,我省新建民用建筑按节能50%的标准建造率达87.2%,高于全国80%的年度目标。下一步,我省将围绕“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节能实现节约10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重点建设建筑节能组织协调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等“五大体系”。2010年底前,全省将建成30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周岚透露说,我省将建立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江苏省建筑节能条例》,并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监测,制定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制度。在建筑节能市场体系方面,则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启动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工作,逐步建立以建筑节能测评标识为特征的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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