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新建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已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新建农场土地整理项目
2、招标编号:LNMD-08094TD
3、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土地平整:平整田块土方、削高填坑填沟、新增耕地土地翻耕、
农田水利:干渠填筑、整修灌溉斗渠填筑、支渠清淤及衬砌、人工清淤排沟填堤、五六干抽水泵站设备更新
道路工程:田间道路、农桥及过路涵管
其它工程:涵、闸更新、绿化工程
4、项目地点:大洼县新建农场
5、项目规模:1225.86公顷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以行政村村界划分出3个标段片区,另外单独提出全部道路工程及与道路配套桥涵、绿化工程作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资质等级和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和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具有工商注册土地开发整理经营范围且具有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经验的施工企业。
投标及中标要求
1、一个投标人可以兼投各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须选择中标标段顺序,否则按照自然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将对拟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方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投标单位代表购买标书时需提交如下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AAA资信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5、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颁发的“重合同、守信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6、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原件。
提交上述材料时,原件须列出清单,一式二份;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9月1日起至2008年9月5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 萌 艾 珂
电 话:010 51953845 51953844
传 真:010 51953510
手 机:13241114421
邮政编码:100036
E-mail:zhangmengj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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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新建农场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 2008-9-01 15:08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转载 评论:0 查看: 23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