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规划局,各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招投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和具体实施我省设计招投标管理工作,体现招投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2号令)、《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决定在我省范围内组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计评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二)从事设计行业工作满10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二、申报主体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
2、本通知第一条“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3、《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计评标专家申报表》(见附件)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于9月1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另《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评标专家申报表》电子版一份报送我厅勘察设计科技处。
五、评选方式
我厅将对申报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反馈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予以录入设计评标专家库。
六、其他
对经录用的专家,颁发海南省设计评标专家证书,并实施年度考核任用制度。各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机构实施的设计招投标将从设计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专家享有和负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人:林崇钦,联系电话:65390669、65343591
海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