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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不能一“拆”了之

  听信 “社区将要自行拆迁改造”的谣传,村民开始酝酿建设违法建筑物,以牟取“旧村改造房屋拆迁赔偿款”。昨日,市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大队金鼎中队,对下栅社区下圩、山头坊村部分村民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清拆,并暂扣大批违法建筑施工工具。

  执法者对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清拆,并暂扣大批违法建筑施工工具等是必须的,但是笔者希望违法建筑不能一“拆”了之,而是要实现“拆、建、管”的综合治理。首先,“拆”要做到“拆一处、清一处、净一处”,拆建的目的不能仅在于破坏违法建筑,让违建人不能使用,而要做到拆除工作整齐划一,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其次,要巩固拆违成果,防止可能死灰复燃的现象,就需要依靠“建”,比如将拆违后的土地,栽花种树,安装配套的健身器材,使之成为公共绿地、休闲场所等。最后,要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建筑,就需要在“管”上面做文章,有关部门要把监管机制、快速处置机制作为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而不仅仅通过突击性质的临时整治。

  拆除违法建筑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布局,关系到环境的协调保护,希望执法部门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拆除过程,采取“拆、建、管”并举的综合治理方式,让违法建筑在我们的城市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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