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庙东华里片区5名拆迁居民状告市建设局行政违法一案尘埃落定。昨天,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禅城区法院近期一审判决拆迁合法有效,5名原告在上诉期内未再提起上诉。
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原告已签订拆迁补偿合同。
事发:不满复议诉至法院
据介绍,祖庙东华里《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因对拆迁工程不理解、对拆迁落实补偿方案没信心,100多名拆迁居民对拆迁工程存有异议。经过动迁人员的宣传解释后,部分居民对拆迁由抵制转为理解。另有部分人则就《房屋拆迁公告》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佛山市人民政府对这些复议案件维持原决定。
今年4月,4户共5名拆迁居民不满复议决定,在质疑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是否有资格作为拆迁人的基础上,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将核发该片区《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佛山市建设局推上被告席。
庭审:时间长达10个小时
今年7月中旬,本案在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王某、周某、朱某、廖某4名原告出席庭审,另一名原告严某没有出庭,而由她同为原告的丈夫王某代理。除被告佛山市建设局外,出席庭审的还有第三人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代表以及两名居民代表。此外,法院邀请禅城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当天的庭审从上午9时一直到晚上7时,总共进行约10个小时。双方围绕三大审理主题,包括建设局是否依法颁发拆迁许可证、领取拆迁许可证中的5个要件是否符合法定规程、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是否有拆迁人资格等展开激烈争辩,法院未当庭判决。
判决:拆迁许可有法可依
法院近期判决:维持市建设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另廖某庭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
祖庙东华里改造指挥部有关人士称,随着动迁工作的深入和政策的明确和细化,涉案当事人对片区改造工程的态度也发生变化。其中6名诉讼第三人在案件审理前就明确表示撤回或放弃诉讼。
目前该案的判决已经生效,所有原告都表示不再上诉,大部分诉讼第三人已签订拆迁合同,4户原告中也有3户签订了补偿协议,另一户因有房屋不在一期和二期拆迁范围内,表示等拆迁范围涉及产权房屋时再签约。
庭审焦点:
5天搞掂许可证
仓促审批有待商榷
庭审的焦点在于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是否有拆迁人资格以及领取拆迁许可证的程序是否合法。原告认为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不具备拆迁人资格。但建设局指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仅限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但土地储备中心是政府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不属禁止之列。
另一焦点在于原告认为政府部门对片区拆迁许可证仓促审批有待商榷。据介绍,去年8月8日和9日,佛山市国土局两次发文,同意收回该片区两幅土地给土地储备中心作政府储备用地,8月10日,禅城区发改委就批复同意拆迁立项,12日, 禅城区财政局就复函同意承诺支付补偿安置资金15.1亿元。
但建设局则表示其办理拆迁许可证的相关要件齐全。市建设局接受拆迁申请后,依法举行听证会。因此,市建设局认为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符合条件,公示允许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