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8月5日电 广州市地税局5日对外宣布,随着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提高,广州市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个人所得税免税标准也由去年的9081元调高至10047元。
新调整的政策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今年单位和个人在广州市规定比例范围内和公积金缴存基数在10047元以下,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税;超过部分则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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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免税缴存基数提至10047元
发布: 2008-8-06 11:16 作者: 佚名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评论:0 查看: 2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