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重庆市永川区高速路以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文件
一、项目背景
为了体现永川区在川渝经济带上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促进城市发展建设,保护城市自然山水形态,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空间,突出文化特色,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特编制永川区高速路以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主办本次招标活动。
二、项目内容
永川区高速路以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位于永川新区,北至箕山山麓、南临成渝高速公路、西至现状高速路匝道口、东至永胜水库。规划总面积约16.1平方公里,城市功能以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及教育为主。
三、规划设计的任务
本次招标任务主要包括: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阶段主要任务是在《永川市(原名)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的指导下,深化、细化城市的风貌特色。具体应解决以下问题:
1、任务区域的总体城市风貌及空间格局;
2、任务区域的城市文化特色;
3、任务区域城市干道的详细城市设计;
4、任务区域城市滨水绿地总体景观风貌设计;
5、城市设计区域的交通组织;
6、重要节点或区域的详细城市设计;
7、城市公共开敞空间的布局及详细设计;
8、城市区域建筑容量、高度、体量的分析和处理方式;
9、绿化植被的配植与建筑色彩的意向;
10、经济可行性分析及分期实施的建议方案。
11、其他设计单位认为应解决的问题。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范以及城市设计的成果为依据,并将城市设计的管理控制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中,形成城市设计导则。
四、招标程序
根据设计单位报名的情况,将招标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本阶段为报名预选。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31日—8月11日
2、报名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具有国内城市规划设计和(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单位;
(2)与具有国内城市规划设计和(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报名的规划设计单位;
(3)国外设计机构参加投标如方案最终中选,须与国内具备甲级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与我局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3、报名材料:
(1)设计单位简介;
(2)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业绩介绍;
(6)拟参加项目志愿书(加盖公章)。
(7)资信文件,内容包括:
①规划设计成果清单;
②项目负责人的详细情况;
③项目组的构成;
④对规划设计成果后期服务的承诺;
⑤完成整个项目的工期安排;
⑥类似项目的业绩。
4、报名方式: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政专递寄送(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过期送达视为报名无效)。
5、报名预选:主要审查报名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及相关业绩。
6、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的资信及相关情况进行综合预审,选取5家规划设计单位并发出书面邀请。
特别提示:凡是通过资格审查并接受我局邀请后,未按时递交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的单位,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黑名单,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第二阶段 招标主办单位将在2008年8月15日前后对通过预选的5家设计单位发出书面邀请,被邀请设计单位准备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包括2个部分:
(1)技术文件
根据招标主办单位要求形成的表达主要规划设计理念的图纸及文字说明方案,图纸中至少应有一张总平面规划设计图。
(2)Powerpoint汇报文件
重点说明规划设计方案构思。
2、项目建议书格式要求:
(1)技术文件单独装订成册(A3一式八份),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提示设计单位名称和人员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2)Powerpoint汇报文件为自动播放格式(一份),其中不得出现任何提示设计单位名称和人员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汇报文件应简明扼要,配有解说配音,汇报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项目建议书提交时间:对投标单位发出书面邀请之后30日内,初定于2008年9月15日17:00前。
4、提交方式:重庆市内设计单位可将项目建议书直接送至永川区规划局4楼办公室;市外设计单位建议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时送达。逾期未到的视为单方面放弃投标,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黑名单,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五、评标办法
拟于2008年9月16日于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召开评标会。
评标委员会由7名重庆市市内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采取计分方式评标。
六、奖励及酬金
通过预选的受邀单位应按本文件规定报送项目建议书,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分排序,选择得分最高的设计单位作为下阶段规划编制任务编制签约单位。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双方协商签定规划设计合同。对其余提交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议书的设计单位,付给第二名受邀单位酬金人民币6万元、其余受邀单位均为酬金人民币4万元。
注:下阶段规划编制任务为5.3平方公里详细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10.8平方公里总体城市设计及概念规划。
七、附则
(一)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建议书的作品使用权归招标主办单位所有。招标主办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议书,在招标活动后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的方案。
(二)所有参加单位的项目建议书在评审后不退回。
(三)项目建议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提交的技术文件和Powerpoint汇报文件出现标明本机构身份的文字或标志;
2、提交的项目建议书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3、逾期送达;
4、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
5、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
6、未经招标主办单位同意与其它单位合作。
(四)本次招标活动的解释权归招标主办单位重庆市永川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其军 裴渝川(规划局) 黄遂(新城建管委)
联系电话:023-49899252(传真),
023-49899533,023-87166033
邮 编:402160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汇龙大道320号)
电子邮箱:fypyc@sohu.com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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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高速路以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
发布: 2008-8-01 17:14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建设招标网 评论:0 查看: 219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