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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应急管理暨工程质量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应急管理暨工程质量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举世震惊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对建设工程应急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将工程质量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提到了应有的地位和高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正常秩序,根据建设部“关于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见”,应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建设工程应急管理暨工程质量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研讨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会对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改委、城建委、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局、公用事业局相关负责人,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项目审批、金融担保、基建、审计、法律等方面负责人,工程建设招投标、规划设计、监理、咨询、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及市政、道路、航运、桥梁、管网、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单位领导负责人。

  二、 学习内容
  1、 建设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 突发灾害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影响与评估
  3、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4、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应急管理
  5、 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 建设工程标准化设计与施工
  7、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8、 公共安全与突发应急
  9、 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框架
  10、 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
  11、 建设安全文化与安全施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

  三、 邀请嘉宾
  闪淳昌---国务院参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副局长
  范维澄---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张连营---天津大学教授、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专家
  赵挺生---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作者

  四、时间、地点
  2008年6月 27 日—— 30 日 北京市

  五、 相关费用
  会务费:2200元/人(含培训费、师资费、资料费、场地费、证书费、午餐费、合影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发放
  学习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继续教育证书。请带1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到会务组(证书用)。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孙先生
  电 话:(010)83688336/83688436-808/818
  传 真:(010)83688336/83688436-80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1021室
  邮 箱:sxying@gmail.com
  网站垂询:中国建筑培训网 http://www.atrai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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