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申请及发放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或建筑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筑能效理论值核发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二是建筑项目取得建筑能效实测值后,建设单位或建筑所有权人申请更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筑能效实测值核发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明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分五级
发布: 2008-6-02 14:06 作者: 佚名 来源: 新浪 评论:0 查看: 213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民用建筑能效水平按照测评结果,划分为5个等级,并以星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