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应资质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高速公路施工经验、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实施本工程要求的独立施工企业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的资格预审。
3.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州市,其中汝郴段主线全长112.254km,全线土建工程施工共分为24个合同段;郴宁段主线全长104.2km,全线土建工程施工共分为16个合同段;宁道段主线全长91.73km,全线土建工程施工共分为12个合同段。本次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其主要工程内容及合同段的划分及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详见附表:
4.申请人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和相应工程能力的独立施工企业或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的主办人及成员都应具备与所申请合同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2)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资格预审的企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所有合同段资格预审或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各以独立申请人的身份或以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否则将导致这些申请人在该合同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不通过。
5.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17个标段(其中汝郴段可申请0~8个,郴宁段可申请0~5个,宁道段可申请0~4个)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招标人将在2008年5月15日至2008年5月21日之间于每日8:30~12:00,13:00~16:30(北京时间)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节假日不休息)。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请人只能分别开具一次介绍信、分别一次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84号(新海关北侧)鑫都大酒店。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经密封后,于2008年5月29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84号(新海关北侧)鑫都大酒店,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提交的申请文件份数不得超过所购买的资格预审文件份数。
8.招标人将及时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其申请文件的评审结果。招标人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人地址: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汝郴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宁道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
联系人(汝郴段):朱默(先生)李阳龙(先生)
电话(汝郴段):0731-5500216
传真(汝郴段):0731-4410196
联系人(郴宁段):唐剑锋(先生)胡习阳(先生)
电话(郴宁段):0731-4639142
传真(郴宁段):0731-4761063
联系人(宁道段):陈建军(先生)廖书全(先生)
电话(宁道段):0731-4639019 0731-4788888-1107
传真(宁道段):0731-4639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