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8]082号
二、采购项目:大楼亮化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2005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5月9日起至2008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市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办公楼附楼二楼221室)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5月20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市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办公楼附楼二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司先生 王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
八、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