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W-HW-0804-S30
招标编码:CBL_20080425_2253474
详细内容: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受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批集中招标办公楼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办公楼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二、招标范围:办公楼的气体灭火系统由四个相对独立的防护区组成,分别为地下三层UPS机房;地下三层UPS电池间;19层EMS计算机房;20层通讯程控交换机房。淘汰原有气体灭火系统设备(TRIODIDE钢瓶及防火区内的喷嘴)保留使用原有气体灭火管道;拆除气瓶、喷嘴后,对气体管网的支架、管道接口等进行检查、检测;加设气体报警联动系统及感温电缆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三、地点及工期:
1、 地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办公楼(北京宣武区)。
2、 工期:2008年6月20日前完成。
四、资格要求:
凡是有意参加的厂家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
3、具有国家建委颁发的消防二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4、2年内承担过2个以上灭火系统建设工程,工程承担范围与本工程相同;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过去承接灭火系统改造工程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7、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8、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项目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
9、不接受2个或2个以上企业的联合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必须与购标人为同一法人主体;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单位购标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08 年4月25日-2008年5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
地点: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417房间。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木樨园83号
邮政编码: 100075
联系人:张燕卿 董强
联系电话:010-87869418、87869463
传真: 010-87207759
E-mail: jidian@ncpem.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