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做知法守法之人,勤利国利民之事!!
联系电话:010-62978586
email:buildcc642@yahoo.cn
联系人:程思颖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字体:        | 打印

2008年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涉及八项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提出,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治理范围确定为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锁定”八个方面。

  具体内容为: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sec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