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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政务中心及其它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萍乡市政务中心及其它建筑方案设计经萍乡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方案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萍乡市政务中心及其它建筑方案设计
   2、建设单位:萍乡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3、建设地点:萍乡市新城区
   4、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公顷,政务中心建筑面积约38840㎡,其它建筑包括:工人文化宫、档案馆、信息中心、后勤中心、信访警务楼等约44850㎡。总建筑面积约83690㎡。
   5、建筑方案设计内容
   (1)总平面规划设计。
   (2)方案设计说明。
   (3)建筑方案图纸。
   (4)设计原则: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新颖美观、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智能环保、环境优美、经济可行。

  二、资质要求
   为了获得先进的设计理念和高质量的设计成果,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征集和邀请征集并用的方式。在公开征集的同时,将邀请2家设计单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评选。任何符合参赛要求的方案,无论邀请与否,在方案评选中将采取同一评选标准。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甲级建筑设计资质,技术力量强、设计水平高、设计质量和社会信誉好;且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建筑设计项目,并取得良好成果的设计单位都可报名。

  三、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5月3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如果公开征集或被邀请的设计单位愿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请将报名资料于2008年5月3日17:30前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送到萍乡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报名截止后,建设单位将组织专门的资格评审会对报名的设计单位就其提交的设计单位简介进行预审,选择3家单位和被邀请的2家单位正式参加投标,并发出邀请函。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设计单位简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参加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简历、资质、近五年设计中标的同类项目的情况介绍、获奖情况及代表作品等相关材料;
   (4)近五年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
   (5)目前承担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定于2008年5月4日进行资格预审,5月6日至5月8日向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单位发放方案招标文件,并进行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的答疑。
   4、对于设计单位在答疑中提出的问题,业主单位将在一周内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设计单位,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5、2008年6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为方案设计截止时间,请投标单位在此之前将招标方案设计及相关资料送达萍乡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清竹山庄)。
   6、拟定于2008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对设计方案成果进行专家评审、方案公示、政府决策,决定优胜单位1名,优胜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成果;
   7、中标的设计单位于2008年6月28日至7月28日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

  四、方案评标
   从萍乡市专家库中选取5名建筑学专家,与2名业主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建筑设计方案成果进行评审,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同时将方案成果向社会公示,征求各方意见。综合专家意见和公示意见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各家单位提交的建筑设计方案按优劣程度进行评分排序。排序第一者为优胜单位,完成市政务中心及其它建筑的初步设计,费用为100万元(含方案补偿)。

  五、方案补偿
   1、未中标单位将给予补偿。排序第二名的单位补偿人民币8万元,排序第三名的单位补偿人民币6万元,排序第四、五名的单位补偿人民币5万元,不以方案的数量计算,税费自理。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及所有资料全部留给建设单位作参考。
   2、各投标单位为准备参加本次方案招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设计单位在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方案设计文件的,视为违约,取消投标资格,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
   2、设计单位递交的方案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严重不符的,视为违约,取消投标资格,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
   3、设计单位在评标结束前,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设计文件的,视为违约,取消投标资格,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

  七、相关说明
   1、方案设计文件交付时,有关设计单位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汇款账号及户名、营业执照复印件、详细通讯地址电话、联络人等资料文件应一并送交,并注明参加方案设计人员的具体姓名、专业、职务、职称以及从业经历(含有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
   2、设计单位的所有应征文件不予返还,业主拥有参选方案的版权及使用权,有权进行展览、印刷等。
   3、投标单位均视为同意本招标公告的所有条款。
   4、本次招标设计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萍乡市政府门户网(www.pingxiang .gov.cn)、萍乡市招标投标网(www.pxzbtb.gov.cn)发布,各投标单位可通过以上网站自行下载查询。
   5、本次方案设计招标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萍乡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6、本次方案招标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及电话:付仁辉、刘瑞萍 0799-6661987
            邓绍洋 0799-6775671
     传  真:0799-6775671
     地  址:萍乡市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清竹山庄)。
     邮  编:33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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