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8]051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金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水利工程乙级监理资质,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建设部或水利部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4月16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 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1室)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5月6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洛阳新区市府东街 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司先生 王先生 0379-63212635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