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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 2007-12-29 17:36 作者: land 来源: 评论:0 查看: 30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