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景观设计高级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 从事建筑设计,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设计总监以及工程总监。
2. 从事室内设计,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获得业内奖项的设计师。
3. 从事园林景观设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设计总监以及主任设计师。
4. 在景观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照明设计等领域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1. 为建筑与室内设计行业资深专业人士提供一个与国内外建筑与室内设计行业设计名家及业界精英学习、对话和交流的平台。
2. 帮助学员梳理出明晰的建筑与室内设计新的发展方向,建立完善的招投标运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管理水平与技巧,完善知识结构。
3. 明确设计类公司的行业属性及管理要点、规范营销体系。
4. 了解并研究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的管理、代表作品及服务营销方面的优势,加强国内设计企业的管理及市场竞争能力。
三、师资组成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多所知名院校建筑学院的专家组成。同时聘请国内外著名行业专家与学者。部分已授课老师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戴复东 | 安小杰 | 齐 康 | 崔 恺 | 林伟而 |
唐学山 | 孟兆祯 | 陈俊豪 | 吴家华 | |
保罗·安德鲁 | 郑曙旸 | 艾未未 | 李炳华 | |
苏 丹 | 陈跃中 | 开 彦 | 何子文 | 高文安 |
四、课程特色
1. 经典性――整合一流学者、专家教授,贯通古今中外经典设计师的思想
2. 实战性――结合案例分析及现场参观,融会他人成功经验
3. 共享性――与同行业精英深入交流分享成功经验
4. 永益性――成为清华大学终身学习俱乐部和CDE中国设计精英俱乐部,拥有终身受益人脉资源
五、课程设置
㈠建筑文化与理论
近现代建筑文化与历史 | 中国古典园林的设计风格与特征 |
建筑设计与风水文化 | 公共环境与现代艺术 |
建筑创意性思维 | 中外著名建筑评论 |
建筑创作中的文化思考 | 建筑创作的案例分析 |
商业空间展示与品牌店设计 | 别墅住宅类室内设计 |
酒店及餐饮娱乐类场所设计 | 室内设计中灯光设计技巧 |
景观设计空间要素 | 商业中心景观规划设计 |
休闲空间的景观规划设计 | 植物配置与植物造景 |
灯光设计和景观、建筑、室内的配合 | 绿色照明艺术 |
建筑材料选择与运用 | 未来建筑行业发展趋势 |
设计企业项目管理 | 工程预算与招投标管理 |
设计企业的绩效管理 | 企业品牌建设与营销 |
六、学员结业及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清华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专用钢印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证书编号可登陆清华网站查询。学员学习档案保留在学院,可供人事组织部门用人参考。
七、教学方式与地点
1.上课地点:北京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采用不脱产学习方式集中授课,连续6个月每月一次,每次三天,时间安排在周五至周日
3.报到时间:2008年4月17日
4.开课时间:2008年4月18日—2008年4月20日
八、报名方式
建筑与景观设计高级研修班入学报名表索取方式:010-83033283/ 010-83688336
传真:010-83688336 邮箱:sxying@gmail.com
九、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 人民币18000 元/人,费用包括学费、讲义费、教学管理费和文具资料费、学习期间午餐、交流酒会和举办沙龙等。(不含面授期间的住宿及交通费)。
2. 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或现金交至清华大学
汇 入 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收 款 单 位:清华大学 汇 款 帐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注:请在汇款凭证“汇款用途”栏注明“清华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专业高级研修班”字样,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到招生办010-83688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