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并设有办公室和督导组。经过综合整治,要使我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及待建工地达到以下标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围墙应结构坚固,高度不低于2.5米,外墙墙面书写有关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或创建的图画;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要美观并有企业CI标志,门口设置有冲洗汽车轮胎设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运输散体、流体材料,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要捆扎封闭严密,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
此外,围墙外做到无建筑垃圾,不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敞明亮;现场必须做到内墙粉底刷白,地面硬化,且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旱厕;粘贴有关创建文明城市和市民行为规范等宣传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