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 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定于5月10日~5月13日举行,考点设在合肥工业大学(南区)。
根据建设部最新规定,今后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
一级注册建筑师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今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