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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将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春季施工高峰期即将到来。而春季是火灾等事故的高发期。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市将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全面加强春季建筑施工安全。

  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工作。施工企业、项目部将对节后新进场的民工和其他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工地各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电气线路、基坑支护、工人生活区用电及其它设施进行仔细检查,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下达开(复)工令后方可开工。

  各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监督能力。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包括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和各项目部在工地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把本地区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点监控工作作为避免本地区发生重大事故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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