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的有关规定,2003年第一批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工作已经结束,经审查,共238人获准初始注册。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以适当方式公布当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并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颁发给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聚焦建筑行业的考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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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晗
发布: 2008-1-07 11:04 作者: land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23号 评论:0 查看: 350次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的有关规定,2003年第一批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工作已经结束,经审查,共238人获准初始注册。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以适当方式公布当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并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颁发给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