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 变电所电气设备与工频电压的配合:
a)Ⅰ级污秽区变电所电气设备户外电瓷绝缘的爬电比距λ不应小于1.60cm/kV(户外电瓷绝缘的瓷件平均直径Dm<300mm)。不同Dm的爬电距离按下式计算:
L≥KdλUm (34)
式中:L——电气设备户外电瓷绝缘的几何爬电距离,cm;
Kd——电气设备户外电瓷绝缘爬电距离增大系数。
Kd与瓷件直径Dm有关,对应不同的Dm,宜采用如下的爬电距离增大系数Kd:
Dm<300mm Kd=1.0
300mm≤Dm≤500mm Kd=1.1
Dm>500mm Kd=1.2
断路器同极断口间灭弧室瓷套的爬电比距不应小于对地爬电比距要求值的1.15(252kV)或1.2(363kV、550kV)倍。
b)为保证变压器内绝缘在正常运行工频电压作用下的工作可靠性,应进行长时间工频耐压试验。变压器耐压值为1.5倍系统最高相电压。
10.4.2 变电所电气设备应能承受一定幅值和时间的工频过电压和谐振过电压。
10.4.4 变电所电气设备与雷电过电压的绝缘配合。
a)变压器内、外绝缘的全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与变电所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参见10.3.1c)]下的残压间的配合系数取1.4。
b)并联电抗器、高压电器、电流互感器、单独试验的套管、母线支持绝缘子及电缆和其附件等的全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与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参见10.3.1c)]下的残压间的配合系数取1.4。
c)变压器、并联电抗器及电流互感器截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取相应设备全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的1.1倍。
d)断路器同极断口间内绝缘以及断路器、隔离开关同极断口间外绝缘的全波雷电冲击耐压Ul.d应符合下式:
Ul.d≥Ul.e+Um/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