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
(1)名称:广州市萝岗区萝岗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暹岗新村10栋
(3)联系人: 施文红 电话: 020-32077651 13725388601
(4) 传真: 020-32077651
2、负责本次招标组织工作的代理机构
(1)名称: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701
(3)邮政编码:510665
(4)联系人: 姚锦辉 电话: 13580548721
(5)传真: 020-87504628-19
(6)电子邮件:yaojinhui86@sina.com
3、招标项目
(1)名称:萝岗区体育中心设计
(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萝岗中心区的南部,规划中的体育设施用地(H区地块),地段的南面是萝岗区开创大道
(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 64804平方米,其中含15000 平方米的广州国际羽毛球培训中心项目预留用地。预留用地应在总平面方案中统一规划、兼顾整个用地内的建筑效果。
体育中心内主要建筑为体育馆,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必须满足亚运藤球馆的要求),在确保体育馆和预留用地的前提下,再依次考虑游泳池、田径场(内设足球场)。
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4)投资总额:暂定1.981628亿元
(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6)工程范围: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建筑设计(含精装修)、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不含供电部门提出的设计部分)、弱电系统、空调通风、消防系统、室内综合管线平衡、防雷系统、人防工程、环保工程及市政道路配套设施等;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7)项目实施时间:方案设计约30天,方案深化(修改)设计约20天、初步设计约20天、施工图设计约30天;
(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合同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修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最终以合同为准)。
(10)项目批准文件:穗开管办[2007]7号;
4、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 年4月20 日、2007 年 4 月 23日
上午: 09:30-11:30 下午: 14:00-16:00 。地点: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电话:82086593)
5、报名条件:
(1) 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4) 境内两个或以上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报名并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任何一方须符合本条(1)-(3)项条件的规定。
(5) 境外的企业可参加本工程的方案设计,但必须选择至少一家符合(1)-(3)条件的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6条第8点。
(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境内必须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且要求提供近三年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经验情况。
(7)具有2003年以来新建城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6、报名时报送的资审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对照,A4复印件)
(3)设计资质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原件对照,A4复印件)
(4)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原件对照,A4复印件)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负责人附个人简历)、注册证及近三年的业绩经验情况;(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6)2003年以来新建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其项目实景图片)
(7)如为联合体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8)境外的建筑师或企业应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境外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 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B、 2003年以来新建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C、 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D、 参与本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简历及业绩经验情况;(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E、与境内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原件)
F、 上述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境外人员提供)资料需中国驻当地公证机构出具公证文件,以证实资料的真实性。
G、 其他有关材料。
(9)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有相关的体育设施工程设计业绩。
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加盖法人公章。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存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
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
8、本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计算并下浮 20 %,设计收费按暂定费用1.951628亿元,基本设计收费统一按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如存在附加调整系数,其计费标准严格执行《设计收费标准》,且取中值。
(2)投标人经济补偿(即方案补偿费)的给付时间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按照合同规定要求20天内给付。如果重新招标,在重新招标前给付。
9、资格审查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符合性(按报名条件及报送的资审资料)审查方式进行,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报名条件及报送的资审资料,对投标单位进行符合预审,符合预审要求的投标人均为正式投标人。如符合预审要求的投标人少于5家则重新招标。
12、费用补偿:经专家评审符合设计深度要求且排名为1至6名的设计方案,给予方案设计费补偿。补偿原则如下:
(1) 第一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20万元;
(2) 第二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15万元;
(3) 第三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12万元;
(4) 第四至六名各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7万元;
(5) 全部方案设计补偿费均包含在总设计费内。
(6) 招标人在中标人的总设计费中扣除全部方案设计补偿费,对1至6名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给予补偿。
13、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1) 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2) 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3) 已被认定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4) 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15、投标费用: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用。
14、附件(投标申请表)。
广州市萝岗区萝岗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07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