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询建筑行业信息化、建筑行业网络运营的话题,希望与各位交流和学习!共同促进建筑行业信息化进程和建筑行业网络化发展! 联系方式:buildcc@yahoo.cn

北京10月11日至明年4月10日试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9-28 08:40:37 / 个人分类:分享

今日出版的多份北京当地报纸共同刊载了《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中称,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北京市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措施。

    刊登在今日出版的北京晨报和北京青年报上的这份文件中写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

影响,保持交通基本顺畅,结合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道路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市政府决定实施有关交通管理措施。

    这项通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一、从2008年10月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通告还称,北京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方便市民出行;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研究制订北京市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的措施。


TAG: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08-11-11  
      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55865
  • 日志数: 292
  • 图片数: 7
  • 影音数: 1
  • 文件数: 16
  • 链接数: 37
  • 建立时间: 2007-08-28
  • 更新时间: 2008-10-31

RSS订阅

联系方式

在网上搜搜“建筑网络教头”

Baidu Google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