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建设委员会,成立于1978年5月,是焦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机关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公用事业科、建设工程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科学技术和勘察设计科、村镇科、政策法规监察科、老干部科、监察室),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5名。下设8个二级机构(质监站、定额站、交易中心、抗震办、客运处、污水厂、投资公司、记者站,其中抗震办、记者站为全供事业单位,质监站、定额站、交易中心为自收自支单位,客运处为差供事业单位,污水厂、投资公司为自收自支企业单位);系统单位11个,有8大公司(市政公用事业单位4个:市政公司、公交公司、焦作中燃公司、焦作市水务公司,
建筑企业单位4个:建一、建二、建三、建五)、招标办(属自收自支单位)以及事业性质科研院校2家(设计院、建校,其中设计院属自收自支单位),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0000余人,党员2400余人。承担着全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
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勘察设计业等综合建设与管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