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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 小河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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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16 12:49:10
在对城市污水的认识上,人们经历过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技术手段和认识的限制,人们曾经把城市污水看作是“废水”。既然是废水,自然就是简单处理完后向下游排掉就可以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水资源短缺的压力越来
越大,追究城市水危机的根本原因,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是水的社会循环超出了水的自然循环可承载的范围。因此,只有充分尊重水的自然运动规律,合理科学地使
用水资源,使上游地区的用水循环不影响下游水域的水体功能、社会循环不损害自然循环的客观规律,从而维系或恢复城市乃至流域的良好水环境,才是水资源可持
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这就要求我们从“取水—输水—净水—用户—
排放”的单向开放型的用水模式转变为“节制地取水—输水—净水—用户—处理—再生水”的反馈式循环流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这一重大用水模式的转变,
加强污水再生利用是关键。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污水已不再是废水,而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既然是一种资源,就要最大程度的利用。
目前,小河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设备24小时满负荷运转,贵阳市每天有7.8万吨污水经过这里的SBR工艺,达到相应标准后,再次进入水环境的又一个循环。
李光荣指出,现在的小河污水处理厂,不论从管理上还是在发挥效益上成绩都是值得肯定的。原来贵阳市污水处理工作几乎为空白,现在已采用TOT(转让—运营—转让)模式成功地使厂子运转起来,实现了“零的突破”,为贵阳市提供了大量的景观用水。
创业水务接手四年来,小河污水处理厂的营运
企业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更得到了各方的充分肯定。成功运作的经验何在?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光告诉记者,各方一直合作得很好,得益于当初
协议条款的细致缜密。比如污水处理达不达标,由市环保局中心监测站认定,并由市环保局根据认定结果,支付污水处理费用。各方严格遵守协议,按章办事,为合
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谈到贵州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产业化经验,李
光荣说,首先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在这一过程中,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理控制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
规模。二是不断总结经验,将污水收集系统考虑与污水处理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城区排水系统清污分流。三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增
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前期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各阶段的研究成果达到要求的深度。
另外,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严格按照国家
要求的“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进行,大部分污水处理厂项目由国有法人企业作为业主自行建设和管理,贵阳市
则是按TOT模式,交由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进行建设,在建成并试运行后,移交给市国资公司进行管理。
在污水处理厂的经营管理方式上,大部分污水
处理厂项目由国有法人企业作为业主自行经营管理,贵阳市则是采取通过特许经营权招标方式,由贵阳市政府与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转让框架协议,并授权市
城管局与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签署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委托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六盘水市是在贵阳市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委托贵州创业水务
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经营管理的。
在建设资金来源方面,主要是通过国家补助投资、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地方和业主自筹解决。其中60%以上的建设资金是由国家补助投资解决的。
而贵阳市采用TOT方式由贵阳市建设投资控
股公司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建设的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后续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资金筹措问题,缩短了后续项目建设工期,有效防止了由于自筹资金不能
及时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现象,使项目能尽快投入使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在特许经营前,委托试运行费用由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提供,保证
了试运行期间的运行经费,从而确保了项目建成后能尽快投入运行,及时发挥项目的效益。通过引入贵州创业水务公司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特许经营和委托运行,保证
了污水处理能力的正常运行。
在
姬保山副厅长看来,贵州省建设厅对项目的
整体把握,主要是体现在控制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投资,以及对污水处理工艺比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同时,根据污水
处理设施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点,贵州省建设厅协调政府给予一些必要的政策扶持。对新建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生产用电等给予一定优惠。
鼓励城市政府用污水、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贷款,积极尝试以各种方式拓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
另外,他特别强调,需进一步完善收费机制,提高收费标准,解决运行经费保障问题。这是因为,一是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标准偏低,不能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二是污水处理费收取后主要用于项目还贷,对项目的正常运行投入不多。
姬保山副厅长告诉记者,贵州省的污水处理厂
建设初期阶段,一方面是宝贵的建设资金未能充分发挥其效益,另一方面则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按照国家“十五”计划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贵州省还需要建
设54个污水和67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以目前贵州省的市政公用事业经费是远远不够,缺口很大。
市政公用事业遭遇的这种“尴尬”,在贵州并不是个别现象。投、建、管、用“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政府作为单一的投资主体,出现这种“尴尬”,几乎是一种必然。
更可怕的是,在这种投资体制下,投资是不是真正科学、合理,会不会损害到老百姓的利益,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人在真正关心。作为官员的一种“政绩”,工程自然是越大越好,越洋越佳。至于工程建成后,运行成本有多高,能不能运行,似乎那就不是建设者所应考虑的事了。
深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市政公用事
业管理弊病多多的贵州省,决定全面开放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为了避免昂贵的“大锅水”再让老百姓稀里糊涂“埋单”,同时给贵州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开辟一
片新天地,2004年,贵州省以省政府一号文件宣布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将全面开放。此后,贵州省有关部门开始积极起草相应配套的政策和法规。经过反复
权衡和借鉴其它一些兄弟省区的经验,在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明确,有五类市政公用事业,在贵州无论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无论内资外资,只要取得行政特别许可和授权,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都可进行经营。至此,贵州市政公用事业向外融资的大门完全敞开,
原有的建设模式,也开始逐渐告别历史。
继成功接管小河污水厂之后,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接连出手,先后接受托管了花溪、二桥、清镇朱家河等贵阳市的污水厂,并获得了由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城市生活污水甲级运行资质。
2007年1月15日,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再次出手,接管了六盘水污水厂,这是他们在贵阳市外接收托管的第一个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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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