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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允许跨国公司拿走利润留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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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1-18 17:20:13
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陶德田1月9日向媒体通报了对13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公司进行环保后督察的情况。130家跨国公司已全部查处到位,未发现查处时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但有三家公司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是: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1月11日《新华网》)。
跨国公司在华污染问题早就有所反映和暴露,这次官方通报13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且点名批评了三家跨国公司还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么是直接排污,要么是噪音超标,要么是环保设施未完全到位。在官方通报的同时,我们注意到,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9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透露,目前该中心掌握的在华造成水污染的跨国公司数量已达260多家,造成空气污染的跨国公司数量有50多家,但目前只有8家企业通过了第三方整改审核。总之,在华跨国公司污染问题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一些跨国公司包括世界500强企业之所以在华污染如此严重,有许多深刻的原因。改革开放初期,在吸引外资企业的大潮中,境外企业进入中国不但在环保、行业指导等方面没有准入门槛,而且还在税收、土地利用上给予无限优惠条件,结果使一批污染外企,高耗能、资源消耗型外企进入了中国大陆。地方政府吸引外资企业心切是污染企业进入中国大陆的原因之一。
环境违法成本低,处罚过于宽松是另一个原因。特别是对于好不容易吸引来的境外企业,在环保要求上过宽过松,甚至纵容其污染行为。后来,随着我国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环保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对外资企业始终存在网开一面的情况。使得一些外资企业包括500强企业明目张胆地污染环境。一些跨国企业到中国来甚至就是为了逃避环境责任。个别跨国公司公开声称,来中国发展最初就是看重这里对环境治理的要求不高,如果严格要求的话,就没有利润空间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钻中国环境处罚薄弱空子是跨国企业在华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低成本的环境代价,也使得很多在世界口碑很好的跨国公司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对中国实行双重标准。环保违规的跨国企业很多在国际上都是以注重环保自称或著称的。这也许除了中国整体环境监管弱,处罚力度小外,还与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关注度低有关系。据了解,在国外,企业因为环保问题会导致品牌受损,遭到民众“抛弃”。而在中国,公众只关注企业产品质量和价格,环境问题并不影响其对企业产品的选择。
跨国企业在中国消耗了大量能源、资源,把赚取的大量利润带回了国内,却把严重的污染留到了中国,对中国大陆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对中国大陆人民身心健康构成威胁。
与此同时,从当前我国经济状况看,严重的流动性过剩,已经使得我国经济出现过热苗头,资产价格、消费品价格过猛上涨。而流动性过剩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产业大量转移到中国大陆,跨国企业瞄准了中国大陆丰富和过度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过于宽松的环境政策与过于廉价的资源能源价格以及巨大的潜在市场。造成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过多,央行被动发行基础货币,导致流动性过剩。外贸顺差60%是由跨国公司形成的,顺差表现在中国,利润却在欧美。可以说,环境政策过于宽松,环境违法成本低,也是流动性过剩的元凶之一。
因此,无论从保护环境生态,保护人民身心健康上说,还是从目前我国经济形势需要上来讲,都必须下决心彻底遏制跨国企业严重污染问题,都要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相同的国民待遇,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严格处罚环境违法行为。跨国企业从中国大陆带走合法利润可以,但留下违法污染决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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