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错 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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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10-28 10:30:08
/ 个人分类:丰矿梅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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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0月17日上午,11:10,39栋一业主,电动车停在门外未锁丢失;中午13:40,40栋一业主自行车未锁在楼道内电子门未关被盗;36栋一业主一辆新摩托车被盗;一天之内助力车被盗3辆。
10月27日下午21栋2单元一业主投诉,称1——4楼防盗门被尖锐物器在门外表面划出较深伤痕,要求物业公司处理。
小区屡屡发生以上类似事件,受害业主在第一时间大脑第一思维意识就是找物业公司索赔,对于这类案情到底是谁之错、谁之过?每每遇到此类事件,物业管理人员总是费尽口舌做好解释工作,多数理解的业主换位思考一下会心平气和地离开,个别不理解的业主以不交物业费为由愤愤不平地离开。
处理过程:部门主管与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当事人,对以上出现的案情,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就采取口头上讲、墙上贴、现场盯等措施加强现场管理,而且三季度对治安、交通、消防管理进行了整治,抓了一些现行,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广大业主有目共睹。就以上案情,除公司继续加强秩序维护管理外,作为业主要按照公司要求、规定,积极配合、协助物业公司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加强自身人身及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单纯地依赖物业公司,更不要有反正我交了物管费、财产受损物业公司就要赔的错误思想,只要公司、业主双管齐下,小区的治安稳定一定会从本上得到改变。
处理结果:业主心情较平和,表示理解物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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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案例处理